关于商铺租金退还的问题
4月7号开始承租方租了出租方的商铺,合同签3年,承租方交了一年的租金和转让费和押金。
现在6月7号,因为商铺广告招牌城管局无法审批下来(出租方之前口头说可以做招牌),承租方不想租了,和房东协商,房东不愿协商调节。
现在承租方想申请退剩余10个月租金和转让费和押金。
合同里有说如违约向对方缴纳10%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现在有三个疑问:
1、剩余10个月租金和转让费和押金可以退回吗?起诉的话可以退回多少钱的概率比较大?
2、签了三年合同,现在交了一年的租金钱,合同里说如果不支付租金逾期要交滞纳金。那一年到了后,承租方剩下两年的租金也要交给出租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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