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赔偿问题
律师,你好,我爸今年63岁,被某物业聘请在小区当保安6个月了,一个月2000,物业招聘的时候,没有告知我爸没有保安证不能上岗,派出所查保安证 ,我爸没有保安证,被警察口头传唤到派出所,物业人员没有一起陪同我爸去派出所,警察一直强调我爸没有保安证,不能穿保安服,我爸情绪激动起来,当场脱掉保安服,想走出询问室,他没有袭警,没用破坏公物,没有要逃跑的情况下,五个警察过来强制给63岁的老人带手铐,造成结果,老人家头部撞到墙壁,身体多处刮伤,暴力给老人上手铐还造成老人手小臂严重淤青,红肿,老人精神严重创伤,在大街上喊冤,去镇政府喊冤,最后剧烈头痛全身抽筋住院治疗。住院5天后,老人家情绪稳定下来,已出院了,住院费农保直接报销后费用为2600元,请问这种情况下,家属可以申请住院费和精神赔偿费吗?物业和派出所那边责任更大,如果构成精神赔偿可要求的金额大概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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