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的崔某和常某会有怎样的处罚,能取保候审吗?
最牛”越门经营水果店
6月3日晚18时左右,执法人员对许村镇许巷集镇(新大街)处的越门经营乱象进行集中整治。
当来到“兄弟水果店”门口时,发现该店共有三间店面,店面的玻璃门外侧搭了一个1米左右宽,4米左右长的廊檐,在廊檐外又支起了四顶红色的大雨棚,雨棚下摆满水果,雨棚外侧还层层码放了西瓜、凤梨等几十筐水果,将店门口一直到10米开外约30平方米的公共区域全部占为己用,店铺外的非法摊位远远超过店铺里面的,严重阻碍了过往行人和车辆。
“之前这种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但是‘杭海新区’治安综合整治以来,经过我们告知和劝导之后,很多店铺都已经自觉整改了,唯独这家无动于衷!”整治小组执法人员介绍。
一家四口暴力阻碍执行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告知后仍旧不整改的,执法人员在履行法定程序之后,对越门经营的货物,也就是店铺外的水果要进行扣押。
正当执法人员一箱一箱地将水果搬上卡车的时候,店主蒋某的母亲崔某突然冲了过来,死死地拽住水果筐,阻止搬运,还躺倒在地上耍无赖。见状,其他执法人员过来欲将崔某劝离现场,但是崔某情绪非常激动,一边对着执法人员骂骂咧咧,一边推搡、拳打、脚蹿执法人员。
紧随其后,店主蒋某,蒋某的妻子常某,以及儿子蒋某某也冲到执法现场,常某拉住水果筐,不让执法人员搬走,蒋某则一边辱骂,一边推搡执法人员。常某在被执法人员劝离的过程中,用脚蹿、用指甲掐执法人员,甚至拿起一个凤梨朝执法人员砸去。儿子蒋某某情绪也非常激动,辱骂和推搡之余,拿起店里拉卷闸门的铁钩朝执法人员打去,幸亏被及时制止,后又用拳头打中了一名执法人员的额头。
在该区域参加联合整治的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赶到现场,严肃警告蒋某一家四口,其行为已经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要求他们控制好自己言行,配合执法行动。
但是面对民警的警告,崔某和常某不仅没有收敛,甚至对民警也动起了手。
警方迅速将四人控制,并传唤至许巷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在整个过程中,共有6名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崔某(女,63岁)、常某(女,38岁)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刑事拘留。店主蒋某(男,38岁)、其儿子蒋某某(男,14岁),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蒋某某因未成年,拘留不执行)。
“杭海新区”治安环境综合整治是为了给海宁西片地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是一项民心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
对于胆敢挑战法律权威,无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海宁警方将坚决依法从严打击!
展开
收起
-
补充问题:
新闻报道不属于完全事实!
展开
收起
2019-06-10 00:4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