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法律责任
2018年1月1日入股一家金融中介服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邀请我入股时,大股东口头承诺公司没有坏账,业务全部是合法经营,并答应如所说有假,可以立即退股退款(有微信聊天记录),入股一个多月后,发现该公司以前有非法融资问题,有大额贷出的款收不回来,我立刻要求退出,但大股东不同意,不退款,请问这是否构成诈骗?无奈之下我参与了部分经营管理工作,但没有以个人名义的融资,在该公司工作一年期间只领工资,没有分红。现在政府叫停了公司所有业务,贷出的款收不回来,客户的钱也无法还本付息,请问我要为加入该公司以前的非法融资担责任吗?如果法院强制执行,我做为股东之一(占股22%),个人房产、存款、股票等家庭财产会不会被执行?政府为了社会稳定,是否会通过适当法律途径,强制公司股东以家庭财产来清偿公司债务?如果承担刑事责任,是否会罚没或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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