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

问律师 电话咨询律师 语音图文咨询律师 律师写合同 快速立案 更多服务 找律师 合同范本 视频直播 律师动态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法律话题 法律法规库
img

180****0938

楼主山西省忻州市

¥10

为什么要做第二次笔录。

阶段性鉴定为轻伤,派出所叫我重新做一下笔录,说是原来是行政案件现在转为刑事案件了。我想问一下这个程序是正常的吗?原来做的笔录就作废了吗?做完笔录就能抓人吗?
展开 收起
其他
2019-06-14 19:46:45

全部(50)位律师解答

  • ¥0.2
    屈伟 法律执业者
    2"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47:14
    66
    • 屈伟服务方: 你好,这种程序是正常的,因为轻伤的结果是刑事案件的前提。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47:36
    • 屈伟服务方: 这种情况并不是说原来的笔录就作废了,而是要重新对你进行一次审讯,并告知你轻伤的结果。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47:52
    • 屈伟服务方: 按照目前的刑事司法实践,轻伤案件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抓人。但是最好还是提前准备一下。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49:20
  • ¥0.2
    朱家明 律师
    17"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47:23
    220
  • 常明青 律师
    该回复2019-06-14 19:48:35被作者删除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47:24
    1
  • ¥0.2
    南晓峰 律师
    22"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47:37
    518
    • 南晓峰服务方: 现在还在调查取证阶段,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采取拘留。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0:06:41
  • ¥0.2
    陆畅言 律师
    30"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47:54
    280
  • ¥0.2
    王宝珊 律师
    你好,公安机关不做第2份笔录是很正常的,建议你积极配合,这次还会详细询问你伤情鉴定的结果。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48:07
    1492
  • ¥0.2
    秦惠芳 律师
    你好,这种程序是合法的,建议积极配合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48:35
    1237
  • ¥0.2
    彭桂江 律师
    39"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49:48
    47
  • ¥0.2
    张凤启 律师
    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重新讯问或询问,原有的讯问或询问材料有效;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抓还是不抓人。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50:01
    154
  • ¥0.2
    曹强 律师
    你好,公安局在侦查阶段做笔录很正常,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可能要涉及到犯罪,如果贫道轻伤以上的话,就有可能涉及到刑罚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52:01
    44
    • 曹强服务方: 每次做的笔录都不会作废的,都会向检察院提交。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52:26
  • ¥0.2
    刘学勤 律师
    他是这个样子的,行政程序的话,这个证据啊,刑事案件一般是不采用的,然后除了那个书证物证,一般难以重新采集的话,嗯,那是可以使用的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53:16
    250
  • ¥0.2
    胡悦 律师
    你好,这是正常的程序,并不是之前的笔录不是作废。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54:35
    65
  • ¥0.2
    李新宇 律师
    你好,程序不合法,建议配合,具体可以详细咨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55:03
    525
  • ¥0.2
    苗世静 律师
    9"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19:57:54
    184
  • ¥0.2
    赵静 律师
    你好,补做笔录是正常的,特别是行政案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案件的部门及人员不同了。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0:06:00
    82
  • ¥0.2
    张通 律师
    13"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0:06:00
    53
  • ¥0.2
    张家平 法律执业者
    你好,由于案件性质不同,需要询问的内容更详细。但是第一次的笔录不会作废的。能否抓人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定。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0:10:17
    91
  • ¥0.2
    王宇 法律执业者
    这种二次笔录是没问题的噢,之前的笔录并不是没用,这次的笔录可能还需要对之前的谈话进一步了解或者确认一下,是正常操作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0:15:50
    22
  • ¥0.2
    王景生 律师
    22"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0:19:44
    334
  • ¥0.2
    周明明 律师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分析案情。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0:25:39
    38
  • ¥0.2
    李小苑 律师
    40"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0:26:49
    78
  • ¥0.2
    马晓鹏 律师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做几次笔录都是可以的,不要有什么想法积极配合就是了。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0:31:16
    25
  • ¥0.2
    徐同亮 律师
    你好,正常,两个笔录都有效。不是直接抓人,需要根据证据情况来定。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0:40:26
    59
  • ¥0.2
    张坚 法律执业者
    如你所述,公安机关的第二次笔录也很正常,并且以前所作的笔录不会丢弃,卷宗里的每一张纸都不会丢弃,办案机关根据需要作笔录,不必多虑。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0:41:58
    479
  • ¥0.2
    贾志红 法律执业者
    立为刑事案件以后,需要重新做笔录,是正常程序;当然可以抓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0:48:54
    160
  • ¥0.2
    张馨元 律师
    如果情节构成刑事案件的,是会行政变成刑事的。抓不抓人要看办案机关。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1:01:20
    52
  • ¥0.2
    孙杭林
    你好,你只需要配合调查就行了,以前的闭路笔录也是有效的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1:11:34
    497
  • ¥0.2
    常彦奎 律师
    1"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1:31:36
    63
  • ¥0.2
    李雅楠 律师
    5"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1:35:29
    0
  • ¥0.2
    李月彬 律师
    如果是轻伤的话,一般是刑事案件.应该会去抓人的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1:41:54
    4
  • ¥0.2
    张晶 律师
    建议积极配合,做两次笔录很正常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1:46:57
    241
  • ¥0.2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可能派出所的人没有跟你解释清楚,他说的行政案件指的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行为。但是如果受害者被鉴定为轻伤以上的。很有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最好跟对方尽量协商,让对方给出刑事谅解书。公安机关没有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就不会形成公诉案件。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1:55:31
    592
  • ¥0.2
    周琴 律师
    因为出现了新的调查结果,可以转为刑事的,接下来就是拘留逮捕等流程了。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2:09:28
    3
  • ¥0.2
    孔繁越 律师
    10"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2:22:15
    167
  • ¥0.2
    何勇 律师
    27"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2:22:26
    8704
  • ¥0.2
    梁保军 律师
    你好,两次笔录都有效,你积极配合就可以了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2:24:51
    105
  • ¥0.2
    张晓妮 律师
    你好,正常的,可以做笔录。原来的笔录有用,实话实说,配合警方调查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2:31:50
    15
  • ¥0.2
    李国民 律师
    22"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2:34:41
    351
  • ¥0.2
    李洋 律师
    你好,之前的笔录不会作废,侦查阶段可以做第二次笔录。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2:34:42
    71
  • ¥0.2
    马艳婷 律师
    你好,程序是合法的,建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人员。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2:37:24
    26
  • ¥0.2
    张海圆 律师
    鉴定为轻伤就构成刑事犯罪了,建议你和受害者协商赔偿的问题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2:42:12
    14
  • ¥0.2
    霍朋杰 律师
    你好,第一次做笔录是初步的调查,因为伤情不确定,轻伤以下是治安处罚,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则是刑事案件,性质不一样,重新做笔录是公安机关履行正常的程序。原笔录不作废,证据之间相互印证是证据被采纳的前提。如果构成轻伤,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依法行使拘留权。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2:45:22
    11
  • ¥0.2
    刘闯 法律执业者
    程序应该没有问题,建议你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2:46:49
    2308
  • ¥0.2
    朱曼 律师
    程序合法,建议积极配合,抓不抓人看案情需要。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2:54:24
    80
  • ¥0.2
    王伟政 律师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进行讯问笔录的次数,法律上没有限制。公安司法机关要综合每一次笔录的情况,结合其他证据,认定事实。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2:59:38
    322
  • ¥0.2
    吴涛 律师
    做多次笔录属于正常情况。建议你积极配合,案情轻微的话,委托律师介入,尽可能取保候审。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3:06:49
    31
  • ¥0.2
    彭云霞 律师
    建议积极配合,详细陈述案情,如果没有把握建议请律师介入。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3:32:52
    23
  • ¥0.2
    陈光文 律师
    你好,公安机关的程序是合法的,你应当积极配合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3:37:06
    39
  • ¥0.2
    杨力 律师
    你好,这个做笔录这种情况下属于正常的程序,之前做的笔录也会作为案件的材料,不会作废。
    展开 收起
    2019-06-14 23:38:50
    86
  • 王鹏飞 法律执业者
    做第2份笔录正常的轻伤的结果是刑事案件的前提,所以有时候是可以,但不一定
    展开 收起
    2019-06-15 10:24:52
    1

点击购买表示您同意并接受《VIP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