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
律师
①根据我国劳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您既然已在该单位工作,实际付出了劳动,即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工资。
②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您有权比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单位有义务为您办理离职的全部手续,包括档案转递、社会保险的转接以及组织关系的转交等。
③需要特别提示您的是,从以往经验来看,如果该单位仅因程序原因未能为您办理入编手续,建议您再耐心等待一段时间,不建议您现在提出辞职。因为相关程序的确耗时,且只有在入编后,工资才能由财政列支。即使您现在提出辞职,相应工资也须经过一定程序才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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