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亩款未分清、侵占集体资产、垄断农村集体资源
关于地亩款未分清、侵占集体资产、垄断农村集体资源
1. 侵占村民地亩款、荒地款,已卖未分钱。
2. 在社员(村民)不知晓情况下贩卖7处集体土地,贩卖金额未公布,并未公开通知社员(村民)。
3. 村干部利用工作便利多占用集体土地,并在上面建造房屋已经变卖,装进自己腰包。
情况说明:上边描述的就是大概的情况,我们是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某社区村庄,我们是城乡结合区,算是在县城里面了,因目前庄上的土地值钱。
目前状况:我们村联名写了检举报告,实名举报村队长,从市里到县里又转到镇纪委,但一直回答在调查中或证据不足,调查人员到村庄询问时,村民对卖地情况都不了解,只有少数人了解情况,因为村队长在变卖时并未通告金额等情况,比如村庄内有一处河沟,当时有人给20万和30万村队长不卖,但在这次调查中发现这个河沟11.5万卖了,中间是否有高卖低公布的情况。在调查人员中有个别调查人员和村队长都很熟悉,我们怀疑他们官官相互故意拖延。
询问:1、侵占、占用集体土地资产大于10万,有没有触犯法律,如果犯法怎么处理?
2、贩卖集体土地,是否要公开、通知社员?
3、村队长多占地情况怎么处理?
以上问题我除了检举到纪委,村队长有没有触犯土地法或其他法律。在检举到国土部可以吗?或者别的什么国家机关部门?请律师给指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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