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部门不给认定工伤,不出具不予认定书,怎么起诉?
岳母在下班途中因交通肇事被撞身亡,岳母无责任,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因岳母超过50周岁,属于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找不到了,工伤认定部门不给予认定工伤,也不出具不予受理书,只出具了补正材料单,需要补正: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证人证言、当日上班事实证明,并且不承认我方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劳动仲裁部门以超出退休年龄为由,出具了不予受理书。
我方直接起诉工作单位至法院,被撤诉,告知需要打行政官司。
我方具备的材料:上班单位给开具的工作证明(上面有具体工作日期和公章,包括出事当日)。工作时间2018.6.2——2018.9.3
岳母为农村去城里务工、没有其它社保退休金。
工作单位未给办理任何保险。
1.有工作证明,证人证言和当日上班事实证明没有,下一步我们该怎么走?
2.有工作证明,证人证言和当日上班事实证明没有,下一步我方还可以从哪方面寻找证据?
3.这件事整个流程是什么?
4.根据我方所具备的条件,工伤认定部门出具了补正材料,我方具备起诉工伤认定部门的条件吗?
5.我方还可以做哪工作?
6整件事情我方还能怎么办可以得到应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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