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南省的人,去年2018,11月份因诈骗天津人4800块钱,被抓到天津,因为是第一次犯罪被抓,审问之间自己也承认,另外一笔1100块钱,但是4800是有证据的,1100是没有证据的是我自己乱承认的,被关了37天被家人上来取保候审出来了,取保出来当天我主动把4800退还回被害人,她也给我写了,谅解书望处经处理。1100是没有证据证人,出来6个月左右了,昨天打电话叫我上去说录笔共移交检察院好结案,我想知道我会被收监回去嘛,还有他们会把没证据的1100口共也加罪上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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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犯罪
2019-06-22 13: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