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个人认为,时间上是没有冲突的。只要你在五月底。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只要辞职日期届满,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离职手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经过用人单位批准,你只要有证据证明你提前30天以书面等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与用人单位拖欠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进行投诉举报。用人单位依然不按时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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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波服务方:
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除了工资以外,另外再加50%到100%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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