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借条,但是没有真的借钱,可以不还么
我和前女友在一起时候我工资都是给了她,钱也是一起花的,和她没有过实际的借贷关系。分手时候欠款三十多万,因为我有过逾期所以都是她贷的款,分手时候我写了一张借条给她,还款期限是一年,借条内容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我从她那里借了十万元,承诺一年还完,也写了日期,如果没有还款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期限到了的时候我没有还钱,她要我补一张20万欠条,内容写的是我们在一起欠的钱我承诺还款20万,每个月还4000给她,三年还完,然后也按了手印。 这几个月过去了,我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给她还钱,她要起诉我这张借条有用么,欠条和借条分别具有法律效益吗?我没有存款,但是有一套房在我名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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