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赔偿金、强制加班
我现今已提交辞职信三天,并在提交当天离职。老板要求我赔偿培训费用,私下、劳动监察大队监察下协商未过。现在我计划提出仲裁,现在我发现,合同上写一天工作时间6.5小时,实际工作时间九小时。开始老板承诺说,工作时间于下午两点40 至晚间八点30,实际工作时间于早上九点40开始,(老板以公司新开为由 ,让我们开始于九点上班。未做其他说明)工作三个月,两个月加班 ,老板强制加班我需要怎样维权。我还需要赔付赔偿金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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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未支付任何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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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9 01: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