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通过红绿灯使本人驾驶机动车,前方车辆不知何故停车了,于是本人向前车按了喇叭,前车心怀不满,恶意别车,并且驾车追赶,随后前车有故意别车本人的车辆,横向行驶到本人车辆前面,本人因躲闪不及,撞向了前车,发生交通事故。随后前车驾驶员,和车上人员下车,对本人进行辱骂,并且拍打窗户,本人随后报警,在等待警察到来的时候,前车车上人员,捡起路边砖头想打破窗户,随后本人为了自保,不对其造成伤害,驾车驶离事故现场,(并且再次拨打110说明情况),随后5分钟内再次回到事故现场,等待警察到来。然而,前车已经没有在现场了。想咨询下,前车车主的行为,和车上人员的行为该受到怎样的法律责任,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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