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费拖欠问题
我于2014年7月购买此房屋,当时未查询物业费拖欠请款,居住后物业费催收才知道,原房主拖欠物业费2010年至2014年,每个月物业费59.5元*12个月=714元,合计4年*714元=2856元。我提出异议后,原房主说物业服务不好为由不同意补缴物业费,并提出物业费事宜叫物业直接找他解决。我对物业提出原房主物业费不交,我居住后开始交我居住的,物业不同意,至今已经近5年,由于生活变动,我预再次出售此房,再次面临原房主及我所拖欠的物业费问题,望能予以剔除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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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2019-07-17 15: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