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事情大概还得从三个月前说起,我妈晚上骑车行至一大道(中间有斑马线和桩子)骑过去,当时骑的不是很快,后被一小车撞倒,醒来已经在医院,脑部外伤,内有一点出血,腿部一巴掌大外皮带肉翻起。现已出院,交警要出示事故责任划分书,说我们有一半的责任,我们也没什么好说的,想说也没有证据。住院期间总共费用花了将近43000,我方出了4000。对方对于此事也是不愿主动与我们协商。一拖再拖。我现在就是想问交警出示的(1)事故责任划分书是任何费用都是按照这样的一个比例来承担么,比如我方的误工费护理费其他一些费用。 (2)还有如果此事对方不愿来处理我们也不处理,对方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会赔偿给他么。(3)拖下去的最终结果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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