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纠纷
2018年8月27日的时候我签了一份购房协议书,然后交了1万块钱定金 当时我们协商的是等我们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了之后然后再交首付,办贷款之类的东西。购房合同上也没有写具体的交首付时间或者是办理贷款的时间但是合同上有一个条款就是,买房人必须在什么什么时间?这个时间没有写当时,嗯,之前办理这个首付手续吧,然后逾期10天不足20天的话,要扣1/万的违约金,逾期20天以上,就是为我啊,不买这个房了,他们就可以做二次销售所附的钱也不做退还嗯,今年2019年6月27号的时候,他们卖房那个人用微信通知我说,在6月29号之前必须交清首付,否则就认定我不要这个房了,他们就做二次销售而且定金不予退还。现在我就是不想要这个房了,然后我想对这个定金如果按这个合同上他们这么写的来的话,他们是不是就算违约了?第1个就是他们没有提前20天通知我,第2个就是他们通知我之后还没还不到20天时间,然后就是27号通知的吗?然后7月2号的时候我问他们说这个房子卖掉没有,他们说就已经卖掉了他们算不算啊,这个不足20天,他们就把我这个房子卖掉了,他们算不算违约,我能不能起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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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哦对我再补充一下 他通知我要交首付之后我口头和他说过我要退掉这个房子 他们说不退定金 然后我找了个想要我这套房的人 我问他们如果我把这套房改成其他人想购买人的名字 是不是定金就可以退给我 他们肯定了可以退 以后因为种种原因另一个人不要我这个房了 然后他们就追到我们单位来让签字确定要购买这个房 并且在7月5日之前付清首付(我们单位有10个人左右都是定的他们的房)否则就视为我自愿放弃这个房子 当时我没在他们那个表上签字 然后过了几天再问他们的时候 房子已经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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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9 22: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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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这种情况下也算他们违约吗? 没有跟我协商就自己定了7月5日前必须交清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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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9 23: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