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得是05年还是06年的时候,妈妈向信用社贷款10万,借款期限三年,前两年有还利息,他是08年的时候妈妈贩毒被抓进监狱就没有还过钱了银行也没有来催过。现在因为拆迁搬家到另外一个地方这笔账银行会怎么处理?可不可以不还或者只还借这10万不还利息!听说以前很久以前向信用社借的钱可以做坏账,不用还!是真的吗?……08年爸爸也向信用社借过8000块但是借完钱后没有还过利息,银行也没有来催过,然后一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利息有多少了!虽然拆迁了,但是装修完后已经没有什么钱了,所以能不还就想不要还,还有4年妈妈才出来,有什么办法可以知道到底用不用还,如果到时候银行起诉了会怎么样?我要怎么做才是最好的,我是借款人的子女那10万块借款人是妈妈,用以前的房子做的抵押,但是现在房子拆迁了,拆迁后的那个房子是借款人儿子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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