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求
我与我前任于2013年底相识,一个月后订婚,14年底办了结婚酒席,14年11月左右在安徽家乡首付买了一栋房产,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当时未领结婚证(由于年龄没达到)后于2015年7月21日在上海生下一名女儿,后因感情不合仍未领结婚证,因为男方在孩子出生以后并没有撑起家里的生活开销,以及孩子的日常所需,我在孩子两个月就开始做网络兼职,以供我和孩子的平时开销,房贷由他还,但经常接到银行的催款电话,偶尔也会给我一些钱,但是根本无法维持生活开销,他又喜欢和别的女人瞎聊 以至于感情逐步破裂,争吵是家常便饭
后于2017年三月初左右 ,接到银行的电话说房贷已有半年未还,说会收回房产,我先给他打了电话 但他死不承认,我便给他妈妈打电话,告知这个事情,然后当晚他爸妈和他姐姐来到我家后,没有说房贷的事情,反倒数落我的不是,后来大吵一架后,便说了分开,也算是正式分开了
2017年9月底,我回到安徽,当时他借装修婚房(婚前买的)的事让我回去看着,然后房子装修一半说没钱了,此事不了了之,本来打算房子装好复合,毕竟有个孩子,孩子一直我在抚养,从2017年3月初到9月期间未给过一分钱抚养费,后回来装修房子,装修费经过我手给的公司,不装修以后就未有,
17年春节也就是18年初时,非要来我家过年,当时是我和我妈妈带着孩子租房子,房租由我们自己支付,他并未过问,春节期间借着和好的明义给孩子交了一个学期的学费,当时是4700左右,后孩子在18年4月以及11月因肺炎住院,他垫付了住院费,但后期医疗报销的费用皆由他手,这一年期间除了学费+两次的住院费,并未给过一分钱抚养费,包括孩子下半年的学费,以及孩子得了手足口病也并没有上门看过,在同一个城市
18年春节19年初,他爸妈回来,协商复合的事情(期间一直都是分居状态)我提的要求他父母并未同意,此事不了了之,后他说房产可以过户我的名下,每月按时给予生活费3000元,截止2019.7.31日,在四月左右给了2000元,七月初给了1500元,并无其他,2019年的学费也都由我出,孩子由我妈妈抚养,当初拿房子的钱是我出的,两万元
我在外地工作一年有余现在想咨询的就是没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他也不同意签,想和他彻底断绝关系以及来往应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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