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鹏
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12月16日起施行。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罚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其中“情节严重”指的就是金额大小。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金额达100万元以上即构成刑事犯罪。你这种情况达不到立案的标准 如果对方报案的话 可能回受行政处罚对方不但得利起诉的话 你又没有不当得利 顶多就是那200块钱 不会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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