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通过第三方把产品销到约定区域外,可以认定经销商违约吗?
1、我公司是一个奶粉品牌厂家,我公司的下游设有区域经销商,区域经销商再通过下游分销商,向零售商供货,由零售商销售给顾客。
2、为了保护销售秩序,我公司和区域经销商签订的产品经销合同中约定了经销商的销售区域,并且约定经销商不得通过淘宝京东天猫拼多多等任何线上渠道销售。如经销商的产品销售到约定经销区域以外,视为违约,区域经销商要承担约定金额的违约责任。
3、每罐奶粉罐底都有一个唯一的二维码,每个二维码对应的是数字识别码,我公司给每个区域经销商发货出库时,会通过出库扫描设备,在系统中登记给该经销商发的所有奶粉的罐底码,一旦出现跨区域销售的产品,通过奶粉罐底的二维码,我公司可以知道,这罐奶粉,是归属于哪位区域经销商。
4、同时在给该经销商的送货单上,也有该经销商这批货的全部罐底码明细,经销商收货时,在这批货的罐底码明细表上会签字盖章确认。
5、现在,有一位区域经销商的较大数量的货,在另外一个区域发现,该区域经销商也承认这批货是自己的,但是,他强调这批货不是自己直接销售出去的,而是自己的下游分销商行为,与自己无关,自己并未违约,所以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6、如果我公司起诉,法院会认定为该区域经销商违约吗?
7、今后在合作合同文本方面,我们公司该如何完善,才能达到以下目的:我公司发给乙方的产品,无论是乙方直接,还是乙方的下游合作商销售到约定销售区域以外,都可以认定为乙方违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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