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建
律师
1.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券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3.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4.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办理材料
1.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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