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兴
律师
婚前交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不管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
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另一方子女名下的:
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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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意思就是说 不管是写谁的名字 这房子都是共同财产是吗 情况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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