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
律师
第一,如果当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是以居住人口为依据的,则由于你方户口已经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你方有权主张按份额获得相应的拆迁利益。
第二,如果本次拆迁补偿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则需看女方在婚前是否享有被拆迁房屋的相应份额,如果其享有相应份额,则该份额可以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主张平均分配。
第三,关于装修款,如果该套房屋经装修后,由你夫妻二人共同居住,则在离婚时,你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装修款的一半,如果该房屋并非你夫妻二人共同居住,则你方有权主张取回全部装修款。
第四,从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目前你方已经掌握了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因此你方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对方向你方做出损害赔偿。
第五,如果你方能够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对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你方有权请求相关机关追究对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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