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牌协议纠纷
2002年由于特殊原因,用朋友的名买了一辆车,上的京牌。车一直是我开,车的一切手续(发票,绿本,合同,双方协议等)也都在我的手上。
目前需要更换行驶本,但之前与朋友发生矛盾,他不愿配合,导致车辆无法年检,无法上路。
所以现在寻求通过法律途径,是否可以连车带牌(主要是这个京牌)过户到本人名下。
当时购车的时候双方签了协议,具体如下:
甲方出资购买xxx轿车一辆(车号为京xxx),因贷款手续问题,甲方以乙方的名义贷款买车,车籍署名为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1 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 甲方按照规定缴纳所购车的贷款,与乙方无关
3 车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交通事故,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4 车的丢失与损坏与乙方无关
由于涉及到北京车牌相关的特殊法律法规,希望北京懂这方面的专业律师解答,感谢各位大神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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