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理
律师
你好。首先应当明确劳动合同当中是不能约定违约金的 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但那个事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经过单位提供培训,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的,如果劳动者提前离开,这个是应当支付违约金的:另外一个就是竞业限制,违反这个规则也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那么你是应届毕业生,显然没有这两种情况的存在。因此约定违约金违约不仅部分无效。劳动者有选择工作的权利,如果你还没有报到上班,当然你什么时候走都是正确的。如果你已经报到上班那么离开单位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在试用期的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即便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离开单位也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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