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
我们3个人 合伙诈骗了 2个客户 一个6万 一个7万 我们是个小金融公司,来做贷款的,给他们做的2手车分期,一个6万,一个7万。然后把价值6万,和7万的车。给抵押给私人了。抵押万把两万的。我们3个人 只拿了3 到4千,平分了。给客户说还3一个客户我说还3期不用还了。另一个客户。让他还1年就不用还了。车是我给做的,客户也签了抵押手续,我给联系的抵押方,我们去抵押的。做车的时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不是我。现在两个客户,都积极退还了把钱。报警只逮了我,他们也录了口控,已经在公关机关取保候审了,他们两人是想好的情侣关系,两个客户都得到了谅解书。我在公关机关已经取保了,检查院也办了取保了。没有前科。今天检查院叫我去问话,问我认罪认罚吗?我说认罪认罚。这要多久去签具结书。会怎么判刑情节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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