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诈骗罪
从18年年底至5月 我在一家ktv消费 最开始妈咪用微信女号和我聊天 诱导我去消费 后面我去店里第一次消费后 他安排了一个小妹接待了我 让我误以为那个女账号就是她 此后他为了骗我一直在店里充卡消费 和她两个人合谋 让她以恋爱名义欺骗和我谈恋爱 并编造谎言她在店里有业绩需求,业绩不够让我补业绩 他主要负责微信和我聊天 以业绩不够或者心情不好骗我过来消费 然后让她接待 并且经常给她看我和妈咪的女号的聊天记录以防止露馅 她也偶尔登录过 两人互相配合 ,前后一共在店里消费酒水包括小费大概7万多,并且她从我骗得一部手机 和一些化妆品之类 他也想要手机就指使她说我新给她买的手机丢了 让她要我重新买一个给他。一直到前面一段时间才知道整件事是个全套 请问他们是否构成诈骗罪,如果去报警,立案成立,民警是否会优先调解还是直接逮捕抓人。如果被判刑,审判结果可能是什么,是否可能缓刑,。我出具谅解书,他们是否可能免于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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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犯罪
2019-08-21 14: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