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试用期即将满,以无编制为由要求员工自己离职
2019年3月20日入职南京大旺食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在常州城市营业所担任行政文员(内勤),在入职前,无人告知此岗位为临时性岗位,即无编制,入职后,都是正常的在行使一个正式行政文员该有的工作权限和职责。期间签订劳动合同,单方面让我签字,其余工作时间,试用期,待遇等该填写部分,由常州寄回苏州由人力填写,之间完全无沟通与商议。入职两月后,突然被篡改了工作岗位,改为临时行政文员,包括岗位所带来的一些工作权限,致使工作无法开展,询问人力,说是一开始的岗位填写错误,现在这个临时行政文员才是对的。我向公司人力,资讯提出疑问,希望可以恢复我的工作权限,但是无果。此情况一直持续到七月底,同办公室一位休产假的内勤回来(此人有编制)。八月中旬,苏州的领导莅临常州办公室,找我谈话,以无编制为由,劝说我自己离职,并且希望我将离职时间放于中秋节之前,(试用期到2019年9月20日满,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至此,我才知道,公司一直把我当临时工用,而且之前一直无人告知沟通。对于领导此做法,我并不认同,并且我工作中也没有出现错误或者说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想请教律师,此种情况,是否可以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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