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咨询
工人在工地原本跟包工头A干活,某天下午到包工头B处干活,A、 B为一个劳务分包的,工人手中无正式用工合同。当天下午在B处作业时摔伤,劳务未及时通知家属,未报120送往医院(B的人说打120要花钱),劳务3人(A、B均有)自行开车前往医院。伤者因脾脏破裂,出血严重,医生认为必须立即手术,手术前3人扯皮,不签字,最终B签字后做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事宜家属完全不知情(家属也在同一个工地工作,家属打电话一直挂掉,手术后家属才知道)。医院开的绿色通道做完手术。第二天无人交费,医院停药,经多处沟通,劳务人员下午拿到医药费后,又以医院不能刷卡等理由要到处找银行取钱、以雨大等理由又将医院缴费拖延了两三小时,晚上八九点才交。第二次也是经过四处沟通交了费用,第三次劳务和总包均不搭理,自己垫付了医药费。
请问律师,上述工人摔伤不及时通知家属,不拨打120送往医院,脾脏切除手术家人不知情,不及时缴费导致医院停药,能不能进行刑事案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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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2019-08-27 09: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