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家里有一块宅子,这块宅子在我小的时候,那时候的村干部协调给我家了(村干部还在,可以作证),2017年这块宅子被征用新农村建设重新规划盖房了,征用前村集体去问过我大娘(我大伯去世了,并且先于我爷爷去世),她当时也承认这块宅子是我家的,所以村里和我家签了个补偿协议,现在我家拿到一套补偿房。但是现在我大娘反悔了,说这块宅子是我爷爷留下的,我堂哥和堂姐有继承权,应该分给他们一半。他们先是起诉了村集体,要求村集体把这块宅子恢复原状(因为宅子上有一间10年没人住的破房子),并请求法院承认这块宅子上本来有房子,让他们可以为下一步进行继承诉讼有依据,法院给驳回了,法院认为这是新农村建设中的村集体内部事务。现在他们调转方向开始起诉我家,说要继承一半。之前这块宅子上那个房子都10年没人住了,而且现在房子早就被拆迁了,他们还可以以继承的名义起诉吗?而且房子是2017年拆迁的,都2年了,是不是过了诉讼期了啊?如果法院受理开庭,我家应该准备些什么东西面对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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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
2019-08-27 22: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