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
2018年9月27日我们领的结婚证,现在我想离婚。情况如下:
1.财产:结婚时男方给彩礼六万,我妈妈添了四万总共十万一起给了我。份子钱加上双方父母给的改口费和男方自己的存款差不多二十多万。加在一起就是30多万。还有在订婚时男方购买了一个一万多得金手镯和结婚时购买的婚戒七七八八等首饰我要退还吗?7月份我老公和他朋友一起开了一家店,法人代表是我,除开他朋友,我们自己投入了14万。请问这个应该怎么分?现在我们剩下差不多15万左右,彩礼和我妈妈给的钱是不是应该就是我自己的,不退还呢?那剩下的五万多平分吗?
2.房子: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车子也是男方婚前财产。这个我就不分配是吧
3.孩子四个月,目前我没有工作,能要到抚养权吗?如果孩子归我抚养,男方出抚养费要多少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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