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
2016年郭丽因为破坏生产经营在看守所服刑,服刑期间网友在微博上发生了案件的言论,此期间村长受到了调查,村长主动找到郭丽配偶陈峰,说给陈峰5万元钱,十五亩地,村长给郭丽办取保候审以此进行郭丽的补偿,陈峰答应了,村长又找到在看守所的郭丽,郭丽同意了赔偿并且签了协议
协议内容:郭丽因通过上访微博等方式举报村长,经领导商议决定因郭丽家经济困难,给郭丽一家五万救助金,15亩地(实际没给地)。
郭丽承诺从今天起删除微博网上等一切举报信息,他们夫妻不在以任何形式在网上发布举报保证不在上访。
郭丽在看守所签下协议,陈峰在外边也签了字,钱也给了陈峰,郭丽签下协议后被取保候审出来
事后村长将郭丽和陈峰二人告了敲诈勒索 现俩人以在看守所,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算不算敲诈勒索,他们二人分别会被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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