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问题
背景:爷爷奶奶有三个儿子,我父亲是老大。二叔在村中长辈见证下将自己过继给二爷爷,宣称不再赡养我爷爷奶奶,以后不再是一家人(我知道这个过继法律不认可,但是村里所有人都默认我们不是一家人了,也的确从没尽过赡养义务)。我爸和三叔共同赡养老人。
经过:房屋拆迁,一人30平方米的优惠购买价格(不是白给,是这30平方米可以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因为我父亲是长子,而且三叔家庭条件一般,爷爷奶奶主要由我们家赡养,所以在经过三叔同意的情况下,爷爷奶奶60平购房优惠和我以及我妈妈四个人的一起,购买了一套120平的房子,我妈妈交了购房款8万多,房子是我们家的。(二叔知道这件事。三叔因为经济条件不足以支撑他使用这部分购房优惠,所以同意我们家使用)现在这个收据找不到了,而且当时好像也没有签订合同。
问题:这个房子是我们家的,爷爷奶奶居住,但没有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如果爷爷奶奶去世了,是不是两位叔叔都有权利要求处置这套房产分得一部分权益?(毕竟二叔在法律上来说仍然具有继承权)
能否通过爷爷奶奶立遗嘱或者公~证~处公~证的方式证明这套房子属于我们家,不至于在以后产生纠纷?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