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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8315

楼主湖北省恩施州

¥15

购买二手房,中介及卖方未告知产权40年算违约吗

一、事情背景:(1)目前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已签订定金协议并签字画押,买方已支付卖方一万元定金,卖方开具收据,协议中只提及房产证号及地产证号,未提及产权年限,违约中约定:(定金收取后,卖方拒卖,卖方将以定金的两倍赔付买方;定金收取后,买方拒买,买房支付的定金卖方拒不退还;买卖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居间费由违约方支付;卖方未告知买房本房屋存在抵押、查封、预租等实事的,买房可以拒签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双倍返还买方定金。) (2)中介邀请买卖双方约谈中,卖方因两证抵押在银行,而两证照片又掉了,故未主动出示两证,但经中介核实两证合法存在,约谈中买方也未提及产权年限类别事宜,中介自始至终未提及此事,约谈中买方有录音佐证。 二、请教律师,(1)现在买方知道房屋产权为40年,而买方实际只想买70年产权房屋(买方卖方中介之间至始至终未相互提及产权年限问题),买方不想购买此套房屋,违约责任怎么定?应该走什么程序讨回定金? (2)此套房原土地为化肥厂,卖方土地证上写的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为住宅;房产证上写类型为住宅。请问律师这种40年的住宅的房屋(土地使用还剩28年)值得购买吗(该房屋价格比市场价便宜10%,地段适中)?土地到期后续期麻烦吗,大概收费措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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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购买
2019-09-02 09:22:45

全部(16)位律师解答

  • ¥1.36
    刘学勤 律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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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22:57
    250
    • 刘学勤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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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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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23:57
    • 刘学勤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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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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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24:58
    • 刘学勤服务方: 那么如果您后续有相应的法律问题,可以加我微信1886819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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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31:08
    • 刘学勤服务方: 您好,您这个属于工业用地啊,土地出让金都没缴纳了吧,后续的话买卖不了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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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31:47
  • ¥1.36
    许晟博 律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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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24:23
    1
  • ¥1.36
    李晓轩 律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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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26:39
    368
    • 李晓轩服务方: 目前土地到期后会继续使用,没有相关收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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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27:04
  • 彭云霞 律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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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28:02
    23
  • ¥1.36
    刘闯 法律执业者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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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32:03
    2315
  • ¥1.36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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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32:43
    518
  • ¥1.36
    何勇 律师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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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40:02
    8704
  • ¥1.36
    刘威 律师
    你好,是否值得购买需要你们考虑自身需求问题,自己来衡量,可以结合当地房产市场的情况来综合判断,关于对方没有告知是40年产权,这个不能完全归责于中介,你们也是要对所购房屋有了解义务的。如果不想买了,建议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这样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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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45:48
    28
  • ¥1.36
    王伟政 律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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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48:16
    322
  • ¥1.36
    王建勋 律师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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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48:54
    27
  • ¥1.36
    张慧君 法律执业者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种合同属于重大误解,可以要求撤销合同,要求返还定金。从目前的法制发展来看,所谓的产权年限不实际影响以后得使用,暂无消息到期后需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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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51:37
    32
  • 贺圭胤 律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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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56:09
    47
  • ¥1.36
    赵静 律师
    你好,建议先到不动产交易中心了解具体情况,如果转为住宅,使用年限应该是70年。其次,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因为对方并未说明房屋使用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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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09:58:21
    82
  • 王宝珊 律师
    您好,因为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产权使用期限,你是可以向法院以显示公平,或存在重大误解来申请撤销购房合同退还定金及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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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10:00:45
    1495
  • 杨政 律师
    根据《合同法》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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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10:10:31
    10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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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11:15:37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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