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珠
律师
您好,您的这个问题就是房屋所有权处理问题,因为你和妻子之间已经达成协议,房屋已经属于你,现在您对这个房屋有期权。目前我国的继承法里,父母还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虽然下一步要修改继承法,但目前还没有公布),如果你想通过遗嘱的方式,那么最有效率的就是公证遗嘱,可以联系你们所属辖区的公证处,联系公证人员就可以公证。若您只是担心孩子的问题,我倒不建议做公证遗嘱,毕竟还年轻,有很多变数,财产也是不断变化。我建议可以拟定一份赠与协议,将这个房屋赠与您父母。您父母可以要,也可以暂时不要继续放在您的名下,若以后没有这个担忧了,您也可以撤回,这样比较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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