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车主要求去4s店修车【对方车是2010年的大众途观,现在值7—8万的车】这车都开了将近十年了【对方有可能是买的二手车】,我陪对方到4S店定价,对方有点过分,什么都要换原厂全新的,说句不好听的,有的根本不是本次事故造成的,他也换,刮花一点点也换,价值七八万的车,修了七八千,这样可以吗?对方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在4S店维修了,我该怎么办?当初保险公司跟我说他那辆车达到置换标准了,就一个后视镜,他现在换了七八样东西,其他都以修复为主。他那辆车都开了将近十年了,2010年的车,什么都换原厂全新的,是不是过分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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