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构轻伤,已和解,会判刑吗?
背景:
在7月2号,我老母亲因与她人打架。起因是我们村里有位妇女看不起我们家,经常嘲笑我老父亲是残疾人,还在村里到处宣扬谣言,说我们家坏话,我老母亲因为觉得受到很大欺辱,所以在6月27号找她理论,理论的过程中被她推倒,还被踢了好几脚胸部,但是当时被一些邻居拉开了,所以造成我母亲单方面受伤,胸部软组织受伤,胸部淤血,痛了好几天没好。就在7月2号早上, 我老母亲在田地耕种,又找她理论,结果不小心打伤了她,她就报警了,情况是一-根手指头脱臼,头皮破伤流血,缝了7步。在7月8号,经过双方亲戚调解,达成协议,答应承担她住院的治疗费并赔偿营养费2.5万,镇派出所于当天出具了治安调解协议书,双方已签字按指纹;但上级法医在9月9号,也就是昨天,说鉴定结果构成轻伤,现在要移交镇派出所处理。
问题:
①请问虽然构成轻伤,已经和解,派出所还能撤案吗?
②如果不能撤案,派出所会怎么处理,后果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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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2019-09-10 09:5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