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
律师
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因各项费用计算较复杂,欢迎私聊询问。
如果侵权人死亡的,继承人在其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应负责赔偿。还有电动三轮车有没有购买保险,一般情况是不会购买的,如果有购买,可以在其保险范围内向保险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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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服务方:
赔偿费用需要各种项目实际产生的费用、工资标准、当地农村人均收入水平进行各项详细计算,您所提供的信息,不能给您算出准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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