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0类区 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白天(6:00-22:00)≤50分贝夜间(22:00-6:00)≤40分贝; 1类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为 55分贝 45分贝 2类 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为60分贝 50分贝 3类适用于工业区为 65分贝 55分贝 4类 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为70分贝 55分贝。如果超过这个值,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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