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家有一处老宅基地是母亲生前花钱买下的,并嘱咐我俩兄弟说以后分家了家产是留给我两兄弟的。
但是我那个哥却不按照母亲的嘱咐,他以房产证上填写他的名字为由,想要独自吞下母亲留下的家产,并不履行财产共有的准则。
编织各种各样的慌言骗我说他经过母亲的同意,花钱跟母亲买下了这块宅基地,还对我们一家子又打又骂,强逼我们一家子出门,过后几年时间一直空着的房子也被他们一家子占住。
受尽屈辱,逼不得已我们就经过协商也去过相关部门协调处理,也就接受了我哥壹万块钱,对于拿这壹万块钱和签订的协议我存在一些疑虑,所以我希望律师帮我看一下,我跟他签的这份协同是代表什么?是不是代表我只同意卖房不卖地的呢?签了这份合同后我是否还享有土地财产权?
经过协商签订的条约如下;
我就以图文的方式发送给律师你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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