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您好,信用卡持卡人通过非正常合法的手段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又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信用卡套现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是帮助他人套现,根据《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交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数额在100万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即为“情节严重”。可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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