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15年结婚,和我父母一同生活,16年生育一子,日常生活中,婆媳关系不是很和睦,有很多矛盾隐患,孩子一岁半,妻子出去培训三个月,对孩子不管不顾,没有回来一次,三个月后回来了,到孩子两岁德时候,又调至外地工作,至今一年,没有一次回来探望孩子和父母,甚至孩子三岁的生日都没回来,孩子读幼儿园也没回来,孩子在校第一个儿童节也不回来,感觉就是特别不想回我们家,因为我和她在婚后在成都购买了一栋房子,她的工资按揭,我提出离婚时说了,孩子抚养权归我,房子我不要,都归你,但是购买房子时,首付我出的几万你的还我,现在她反悔,让我去法院起诉她,既然她如此,我想问一下孩子的抚养权我能争取到吗?还有就是如果我再加一个夫妻共同财产,有没有胜算?(孩子从小都是在我家带的,我和她上班,孩子就是我母亲带,她出去培训和调离,孩纸都是我在带),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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