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燃气公司工作,在财务部任职,日常工作最主要的是公司的各项费用报销,同事们交给我的费用报销单要审核是否合理合法。
4月份的时候一同事来报销,两份报销单均不符合报销要求,我便告知她报销单不合格的地方,以及需要补充的一些手续,她告诉我她要不到别人的身份证号码,让我去要,随后便恶言出口辱骂我,之后有其他同事找我,加上她经常在公司动不动就骂人,也和其他同事打过架,我便不理睬她,干我自己的工作,她看我不理她,竟对我大打出手,我被她按到在地,随后同事们来把她拉开,接下来她用我办公桌上装满开水的烧水壶朝砸到我头上,办公桌上的杯子,裁纸机好几样都砸我头上,后来同事拉开便各自送往医院,我手臂和腿部轻微烫红,我头部受伤鉴定为轻伤,她面部被烫伤,也鉴定为轻伤,事出后她报的警,但从始至终我没有动过她一下,现在派出所解决,要我赔她医药费,说同事没有谁说她是怎么伤的,就我俩打架,我要负责,因为派出所问口供时,同事们没有具体说她的脸是怎么伤的,但私底下都议论是她自己抬热水壶砸我时水溢出烫到了她自己,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了,我感觉派出所这样判我好委屈,请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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