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忠军
律师
朋友,《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故,建议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旦裁决被撤销也就不存在执行的问题了。撤销裁决的细节问题,建议您点击我头像选择服务项目指定本律师服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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