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策应套改中级工改为高级工的问题
(1)本人61年2月参加农场工作,同年8月参军,1966年1月退伍回农村工作,直至2002年2月农场退休。(2)在2012年绩效改革中,我才发现我的套改日期和等级不对,应该要按照高级工算(本人是中专学历),而我一直是中级工,应该工作满31年以上为高级工,发现不对就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问情况,口头回复当地政策没有这个规定,去几次都是这样,也没有一个书面答复。所以一直到现在没有进展,作为维护军人的尊严与权益如下问题;1、【1987】106号文件退役军人安置条例15条及1993年工资改革后····套改办法都明确31以上为高级工(3)本人具体问题就是根据1993年工资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工资套改办法规定第一文件明确规定凡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的工人,工资套改中可按″从事技术工种"对待。第二可按照同工种同工龄人员确定工资。第三根据20-30年为套改中级工,31年以上套改为高级工。我己32年以上应套改为高级工。地方扣除军龄5年进行套改是没有政策和法律依据。这也是岐视退伍军人,对抗上级政策,我需要退伍军人到地方工作,工资待遇就是根据同工同酬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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