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
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
1、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2、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5、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总结:
6、根据您的叙述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是符合用人单位这个主体的,如果你们之间属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那么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该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应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除非是非全日制用工,全日制用工的形式,请看上述法条。还有至于工资的问题,您可以参照你们用人单位同岗位的工资。如果您的情况属于全日制劳动关系,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议积极参与劳动部门的调查,争取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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