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经在执行庭
案件1.我父亲为安仲斌担保的贷款 安仲斌已死亡 现在法院已冻结我父亲名下的每月工资 其被告有她媳妇(唐举合)其他两位是亲戚关系
案件2.我父亲借给安仲斌18万现金 安仲斌已死亡 安仲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个人(此人叫陆红霞 法院也没有相关案件)楼房查封 第一封是案件1 第二封是案件2
安仲斌在农村商业银行还有十几万的企业年金已查封(法院说找不到合适的途径给执行出来)
现在法院从安晓楠和安晓莎这两个工资户下手 已不继承遗产 故意逃避执行为由 每个月扣除9000左右工资 但是目前 被告方在法院闹事 并出示证明 证明其两个女儿已从家中搬出 并且不继承遗产
而且借款的唐举合这家人又要起诉我们(等法院传票中)
现在法院也在考虑怎么结案
我家总不至于 接给他家钱(18万)一分要不回来 还得承担担保责任吧!那样的话 这也太不公平了 要法律何用啊!我现在想不出办法了 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做了 有必要找律师去代理吗?你们有没有什么好主意 能合理尽快结案 拿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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