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峰
律师
第一、本案的法律关系要明确,就是一个治安处罚案件,因此你的救济途径,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报警;
第二、警方一般只会处理上门的骚扰,因此建议更换电话等联系方式,终止通讯方式上的联系;
第三、实务中,类似您这样的原因,而导致分手的,是比较少的。所谓女方留不留家,或者什么两顾,都只算是相对次要的原因,法律评价婚姻,主要还是看双方感情问题,所以希望你说得再明白一些。说得不清不楚,含含糊糊,其实大家都愿意帮助你,但前提是你要把因果关系说清楚。
第四、民事诉讼上,有打侵权诉讼,排除妨害停止骚扰的诉讼和案由,但实际效果有限,对于继续的妨害没有什么很大的制约力,对于你的实际损失也很难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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