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于今年8.10日购买真品卷烟零售价值2.9万元用于工地自用,路上被烟草稽查人员查货,随即被烟草公司录口供,随后转移给公安机关,9.22号去当地公安机关录口供!他们凭借历史微信交易记录和几位卖家口供,指正我之前也有购买卷烟2-3万元,我坚持之前记录是套现和购买其他商品或者退货(平时配送小百货)所产生的交易,只有部分万余元才是购买卷烟,也就说历史累计4.2万元左右,由于超过5万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公安机关总是以刑拘来威胁我承认所有交易都属于购买卷烟,凭借交易记录和店家口供能定罪吗?我坚持部分属于套现和购买退换商品等!我这种没有造成国家损失和社会危害他们有权利刑拘吗?是否矫枉过正?还有就是检察院是否会采纳烟草公司笔录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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