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几个月前,凌晨四点多我爸开三轮车把一个开电动摩托车的老头和老太撞到了,交警赶到现场,判处我爸负主要责任,摩托车主负次要责任。老头手指头断了一节,我爸将其送往医院,老头亲属来了,我爸就留下一万医疗费就回来了,后来出院私了时,我爸垫付的还剩三千多,对方要求赔偿,开口有点大,最后商榷不果,于是走了法院起诉。我想问的是赔偿比例怎么分?还有对方提供的资料中把老头老太很多病都提上来了有些糖尿病的单据和高血压的单据,还有些手写的单据没有盖章,这些能作为赔偿依据吗?还有我陪我爸去论述是不是一定要请个律师啊?如果基层法院仲裁的觉得不合理是否可以上诉?如何上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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